日前,阿左旗法院执行团队仅用1个月时间,顺利执结了赵某与某公司之间标风韵出行违约金的达到2100万元风韵出行违约金的合同纠纷案件。这是阿左旗法院执行团队组建以来执结的标的金额最大、结案时间最短的一起案件。
2011年3月风韵出行违约金,原告赵某与被告某公司签订了协议风韵出行违约金,原告为被告某公司生产和建设垫付了1894.6万元风韵出行违约金,约定被告于2012年12月30日向原告支付上述款项,双方约定了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,之后,被告未履行协议,原告以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由诉至法院。被告认为原告的诉请已超过诉讼时效,双方由此产生纠纷。2016年1月阿左旗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由被告某公司向原告赵某给付欠款1894.6万元及违约金共计2100万元,由于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,2016年6月,原告向阿左旗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借款本息2100万元。
阿左旗法院执行干警接手该案后,首先利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覆盖面广、节约司法成本的特点,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各地银行网点开户、存款情况,及时了解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和履行能力。考虑到该起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大、对立情绪明显,阿左旗法院执行干警调整执行工作思路,为双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法律释明和调解工作。在阿左旗法院执行干警的主持下,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进行了沟通,消除了误会,被执行人某公司当场答应履行生效判决,并于当天将2100万元案件款交予申请执行人,不仅维护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,也进一步提升了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,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。 通讯员杨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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